一种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多功能吸尘拖把,尤其涉及一种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包括吸尘器和与所述吸尘器连接的拖地部,所述吸尘器包括吸尘器口部,所述吸尘器口部的侧壁上设有助力导向结构或者所述拖地部的侧壁上设有助力导向结构。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吸尘器口部与拖地部并列设置,使得吸尘、拖地可同时进行;当吸尘器口部或者拖地部紧靠墙壁时,可通过助力导向结构减少接触面积,以减少摩擦力,可避免吸尘器口部或者拖地部受阻而难以前进或者后退,有利于清洁操作。
【专利说明】一种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多功能吸尘拖把,尤其涉及一种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在清洁时,拖地与吸尘是分开进行的,需要进行重复劳动,效率较低,清洁速度较慢。
[0003]并且,当拖地装置或者吸尘装置紧靠墙壁进行清洁时,受摩擦力的影响,拖地装置或者吸尘装置容易受阻而难以前进或者后退,影响清洁操作。
【发明内容】
[0004]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拖地与吸尘可同时进行、并且不受墙壁的阻力影响其前进或者后退的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
[0005]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包括吸尘器和与所述吸尘器连接的拖地部,所述吸尘器包括吸尘器口部,所述吸尘器口部与所述拖地部并列设置,所述吸尘器口部的侧壁上设有助力导向结构或者所述拖地部的侧壁上设有助力导向结构。
[000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助力导向结构为圆弧形凸起物。
[000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助力导向结构为导轮,所述导轮通过转轴与所述吸尘器口部的侧壁连接,所述导轮至少有局部凸出于所述吸尘器口部的侧壁。
[000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吸尘器口部的两侧侧壁均设置有所述导轮,设置在所述吸尘器口部的每个侧壁上的所述导轮至少有二个。
[000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助力导向结构为导轮,所述导轮通过转轴与所述拖地部的侧壁连接,所述导轮至少有局部凸出于所述拖地部的侧壁。
[00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拖地部的两侧侧壁均设置有所述导轮,设置在所述拖地部的每个侧壁上的所述导轮至少有二个。
[001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吸尘器还包括吸尘器主体、吸尘器头部和吸尘器管道,所述吸尘器主体通过与所述吸尘器管道与所述吸尘器口部连通,所述吸尘器主体与所述吸尘器头部连接,所述吸尘器头部分别与所述拖地部、吸尘器口部连接。
[0012]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吸尘器头部分别与所述拖地部、吸尘器口部旋转连接,所述拖地部为平板状,所述拖地部上设有拆卸安装柔性拖地体的卡扣结构,所述吸尘器口部为直条状,所述吸尘器口部位于所述拖地部的前方,所述吸尘器口部上设有驱动其旋转的踏板。
[0013]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吸尘器头部、吸尘器口部之间连接有弧形管道护套,所述吸尘器管道穿设在所述弧形管道护套内,所述弧形管道护套位于所述拖地部之上。
[0014]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吸尘器口部的侧壁上、所述拖地部的侧壁上均设有助力导向结构。
[0015]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上述方案,通过吸尘器口部与拖地部并列设置,使得吸尘、拖地可同时进行;当吸尘器口部或者拖地部紧靠墙壁时,可通过助力导向结构减少接触面积,以减少摩擦力,可避免吸尘器口部或者拖地部受阻而难以前进或者后退,有利于清洁操作。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6]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的结构示意图;
[0017]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0018]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的摄像头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0019]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的支架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0020]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的吸尘器口部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0021]图6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的部分分解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2]下面结合【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0023]图1至图6中的附图标号为:杆部I ;手柄11 ;弧形弯曲部111 ;第二连接器12 ;吸尘器2 ;吸尘器主体21 ;杆部连接部211 ;吸尘器头部22 ;弧形管道护套23 ;吸尘器口部24 ;吸尘器管道25 ;拖地部3 ;摄像头4 ;照明灯5 ;固定环6 ;支架7 ;手机8 ;第一开关91 ;第二开关92 ;助力导向结构10。
[0024]如图1至图6所示,一种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包括吸尘器2和与所述吸尘器2连接的拖地部3,所述拖地部3优选为拖地板,所述吸尘器2包括吸尘器口部24,所述吸尘器口部24与所述拖地部3并列平齐设置,所述吸尘器口部24的侧壁上设有助力导向结构10或者所述拖地部3的侧壁上设有助力导向结构10,可通过该助力导向结构10减少接触面积,以减少摩擦力,可避免吸尘器口部24或者拖地部3受阻而难以前进或者后退,有利于清洁操作。
[0025]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助力导向结构10可以优选为圆弧形凸起物。
[0026]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助力导向结构10可以优选为导轮,所述导轮通过转轴与所述吸尘器口部24的侧壁连接,所述导轮至少有局部凸出于所述吸尘器口部24的侧壁。
[0027]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吸尘器口部24的两侧侧壁均设置有所述导轮,设置在所述吸尘器口部24的每个侧壁上的所述导轮至少有二个。
[0028]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助力导向结构10可以优选为导轮,所述导轮通过转轴与所述拖地部3的侧壁连接,所述导轮至少有局部凸出于所述拖地部3的侧壁。
[0029]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拖地部3的两侧侧壁均设置有所述导轮,设置在所述拖地部3的每个侧壁上的所述导轮至少有二个。
[0030]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吸尘器2还包括吸尘器主体21、吸尘器头部22和吸尘器管道25,所述吸尘器主体21通过与所述吸尘器管道25与所述吸尘器口部24连通,所述吸尘器主体21与所述吸尘器头部22连接,所述吸尘器头部22分别与所述拖地部3、吸尘器口部24连接,所述吸尘器管道25为软管。
[0031]如图1至图6所示,优选地,所述吸尘器头部22分别与所述拖地部3、吸尘器口部24旋转连接,所述拖地部3优选为平板状,所述拖地部3上设有拆卸安装柔性拖地体的卡扣结构,可通过该卡扣结构换装拖地纸、拖地布等柔性拖地体,所述吸尘器口部24为直条状,所述吸尘器口部24位于所述拖地部3的前方,所述吸尘器口部24上设有驱动其旋转的踏板,在清洁墙角过程中,为避免所述吸尘器口部24阻挡到所述拖地部3进行拖地,可通过踏板将所述吸尘器口部24旋转上抬,再操作所述拖地部3进行拖地,在清洁无障碍物区域时,则可通过踏板将所述吸尘器口部24旋转下放,以同时进行拖地和吸尘。
[0032]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吸尘器头部22、吸尘器口部24之间连接有弧形管道护套23,所述吸尘器管道25穿设在所述弧形管道护套23内,所述弧形管道护套23位于所述拖地部3之上。
[0033]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吸尘器口部24的侧壁上、所述拖地部3的侧壁上均设有助力导向结构10。
[0034]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吸尘器2连接有杆部1,所述杆部I的末端为手柄11,所述吸尘器2上设有控制其开关的第一开关91,所述手柄11上设有控制吸尘器2开关的第二开关92,通过在手柄11上设置第二开关92,不需要弯腰即可进行开关操作。
[0035]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第一开关91设置在所述吸尘器主体21上。
[0036]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吸尘器主体21上设有杆部连接部211,所述杆部连接部211上设有连接孔,所述连接孔内设有第一连接器,所述杆部I的端部设有与所述第一连接器相适配的第二连接器12,所述杆部I的端部插设在所述连接孔内,所述第二连接器12与所述第一连接器电连接,所述第一连接器与所述吸尘器主体21电连接,所述第二连接器12与所述第二开关92电连接。
[0037]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杆部I的端部与所述连接孔卡扣连接,可实现快速拆卸与安装。
[0038]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手柄11设有弧形弯曲部111,所述第二开关92设置在所述弧形弯曲部111上,方便操作,具有人体工程学的特点。
[0039]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弧形弯曲部111与所述杆部I的夹角为钝角,本实用新型优选所述弧形弯曲部111与所述杆部I的夹角为100至140度之间,优选为120度。
[0040]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吸尘器2的一端与所述杆部I连接,所述吸尘器2的另一端与所述拖地部3连接。
[0041]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吸尘器2连接有摄像头4,或者,所述拖地部3连接有摄像头4,当所述拖地部3在前时,则所述摄像头4设置在所述拖地部3上,当所述拖地部3在后时,则所述摄像头4设置在所述吸尘器2上,始终使所述摄像头4位于前方,使用户可以清楚的观察清洁区域的清洁状况。
[0042]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吸尘器主体21与所述吸尘器头部为可拆卸可安装连接。
[0043]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摄像头4连接有固定环6,所述固定环6套设在所述弧形管道护套23上,所述摄像头4紧靠所述吸尘器口部24。
[0044]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固定环6为优弧,所述摄像头4连接有照明灯5,所述照明灯5优选为LED灯,用于黑暗区域的照明,使得摄像头4在黑暗区域仍然可以正常工作。
[0045]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摄像头4连接有具有显示屏的移动通讯装置。
[0046]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移动通讯装置优选为手机8、平板电脑等,所述手机8与所述摄像头4可以通过线材连接,也可以通过无线连接,所述手机8与所述照明灯5通过线材连接,所述摄像头4将清扫区域通过数据线传输到手机8,可通过手机8及时了解清扫区域的周边状况。
[0047]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照明灯5可利用手机8提供电源,在环境光较弱的的情况下,照明多功能吸尘拖把所到之处。
[0048]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杆部I上设有支架7,所述移动通讯装置设置在所述支架7上。
[0049]如图1至图6所示,所述支架7与所述杆部I连接的固定座71和固定所述移动通讯装置的夹持部,所述夹持部与所述固定座71旋转连接,可用于调整所述夹持部的角度,进一步调整所述手机8的观看角度,所述夹持部包括夹持板72和与所述夹持板72连接的至少三个夹持爪73,至少三个所述夹持爪73与所述夹持板72围合成固定所述移动通讯装置的固定凹槽,当所述夹持爪73设置成三个时,则将相邻的所述夹持爪73周向间隔120设置,本实用新型优选地设置四个所述夹持爪73,则可将四个所述夹持爪73呈矩形分布,两个所述夹持爪73夹持手机8的上侧部,两个所述夹持爪73夹持手机8的下侧部。
[0050]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在清洁过程中,可通过摄像头4观察清洁区域,可清楚的了解清洁区域的清洁状况。
[005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通过吸尘器口部24与拖地部3并列设置,使得吸尘、拖地可同时进行;当吸尘器口部24或者拖地部3紧靠墙壁时,可通过助力导向结构10减少接触面积,以减少摩擦力,可避免吸尘器口部24或者拖地部3受阻而难以前进或者后退,有利于清洁操作,所述多功能吸尘拖把避让物体的灵活性提闻了。
[0052]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其特征在于:包括吸尘器和与所述吸尘器连接的拖地部,所述吸尘器包括吸尘器口部,所述吸尘器口部与所述拖地部并列设置,所述吸尘器口部的侧壁上设有助力导向结构或者所述拖地部的侧壁上设有助力导向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助力导向结构为圆弧形凸起物。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助力导向结构为导轮,所述导轮通过转轴与所述吸尘器口部的侧壁连接,所述导轮至少有局部凸出于所述吸尘器口部的侧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器口部的两侧侧壁均设置有所述导轮,设置在所述吸尘器口部的每个侧壁上的所述导轮至少有二个。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助力导向结构为导轮,所述导轮通过转轴与所述拖地部的侧壁连接,所述导轮至少有局部凸出于所述拖地部的侧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拖地部的两侧侧壁均设置有所述导轮,设置在所述拖地部的每个侧壁上的所述导轮至少有二个。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器还包括吸尘器主体、吸尘器头部和吸尘器管道,所述吸尘器主体通过与所述吸尘器管道与所述吸尘器口部连通,所述吸尘器主体与所述吸尘器头部连接,所述吸尘器头部分别与所述拖地部、吸尘器口部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器头部分别与所述拖地部、吸尘器口部旋转连接,所述拖地部为平板状,所述拖地部上设有拆卸安装柔性拖地体的卡扣结构,所述吸尘器口部为直条状,所述吸尘器口部位于所述拖地部的前方,所述吸尘器口部上设有驱动其旋转的踏板。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器头部、吸尘器口部之间连接有弧形管道护套,所述吸尘器管道穿设在所述弧形管道护套内,所述弧形管道护套位于所述拖地部之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助力导向结构的多功能吸尘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器口部的侧壁上、所述拖地部的侧壁上均设有助力导向结构。
【文档编号】A47L13/20GK203987889SQ201420292335
【公开日】2014年12月10日 申请日期:2014年6月4日 优先权日:2014年6月4日
【发明者】李毅超, 张健辉, 李文博, 陈公民 申请人:深圳洛可可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李毅超
文档序号 :
【 1466506 】
技术研发人员:李毅超,张健辉,李文博,陈公民
技术所有人:深圳洛可可工业设计有限公司,李毅超
备 注:该技术已申请专利,仅供学习研究,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联系技术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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